8月26日,深交所向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振邦智能;证券代码:003028)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降低业绩考核要求向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关注函指出,2023年8月22日,振邦智能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仍以2020年为基准年份,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进行了下调,将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由不低于80%调整至不低于22%,同时取消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及相关解除限售/行权的考核要求。
深交所对上述调整表示关注,要求振邦智能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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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激励计划草案显示,公司所设定的业绩指标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及市场竞争状况、公司历史业绩、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预期等相关因素,设定的考核指标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请说明原业绩考核指标及行权条件设置的具体背景,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外部经营坏境、未来发展规划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结合前述问题说明公司前期考核指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
2.请结合业绩考核指标、实际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详细说明本次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否仍然具有充分的激励效果,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中,四名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3.04%,请结合激励对象任职情况、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降低业绩考核要求向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振邦智能系行业内知名的高端智能控制器、变频驱动器、数字电源以及智能物联模块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终端设备中的电能变换、控制及应用。公司于2020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
据振邦智能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9亿元,同比下降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7.11万元,同比增长7.94%。
二级市场上,振邦智能近期表现低迷,其最新股价为35.24元,年内跌幅约16%。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谭录岗